1. 座位有限,所有學額均以先到先得形式處理,並以本學院收到報名表格及費用作實。
2. 報讀課程人士請郵遞 / 傳真 / 親臨本學院遞交以下文件及學費:
. 課程「報名表」(載於本學院網站)
. 學費
3. 申請持續進修基金者必須遞交學歷及工作證明文件副本,並符合此課程之最低入學要求:
初級班:完成中三課程及二年工作經驗
中、高級及深造班:完成中三課程及三年工作經驗
4. 學費請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抬頭人請填寫「ET Business College」,期票恕不接受。請於支票背後寫上報讀者名字、聯絡電話及報讀級別。或以銀行直接入帳方式,將款項存入中國銀行「ET Business College」戶口號碼012-787-1-001236-6,然後連同銀行存款收據及報名表格,傳真至 (852) 2563 9799作實。
5. 學費將按月分2期收取,第一期學費必須於開課前繳付,第二期學費則須於開課後第三課堂前繳交。
6. 本院會於開課前專人通知取錄結果。正式收據、時間表及所有有關資料將於第一課時派發。
7. 如因所報課程額滿或取消,報讀者將獲專人通知,本學院並會安排在一個月內退回全部有關學費。
8. 同時報讀兩個或以上級別的全部單元可獲優先取錄。
9. 報讀個別單元者,將於開課前一星期通知取錄結果。
10. 主辦機構有權就課程導師人選及課題作出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11. 除報名不獲接納或課程被取消的情況外,或因特殊情況並獲本學院同意外,所有已報讀及已開課的課程均不得轉讓、延期修讀或退學。學員不論上課與否,已繳之學費恕不退還或轉讓。
12. 在任何特殊情況下,學員如要求退學 / 退款 / 延期修讀整個級別課程,該學員必須於開課前3星期以書面向經濟商學院提出,並以經濟商學院收妥為實。聯絡資料如下﹕
電話:2880 2850
電郵地址:florencewong@etbc.com.hk
傳真號碼:2563 9799
13. 如因特殊情況獲本學院批准延期修讀,學員必須於半年內修讀有關課程,並以整個級別課程為單位。
14. 若本學院未能按照原先向持續進修基金申請人所公布的課程規格開辦課程,或課程未能按照課程註冊申請時所訂定的課程規格開辦,而持續進修基金申請人又拒絕接受本學院提供的新安排,本學院將於持續進修基金申請人提出退款要求後一個月內,向申請人全數(適用於從未開課的課程)或按比例(適用於已繳付學費,但尚未完成的課時)退回學費及其他已支付的費用。
15. 若本學院未能按照課程單張或小冊子所列日期或時間開辦課程,而持續進修基金申請人又拒絕接受本學院提供的新安排,本學院將於申請人提出退款要求後一個月內,向申請人全數(適用於從未開課的課程)或按比例(適用於已繳付學費,但尚未完成的課時)退回學費及其他已支付的費用。
16. 若本學院於開課後停辦課程,本學院將於課程停辦後一個月內,向持續進修基金申請人按比例(適用於已繳付學費,但尚未完成的課時)退回學費及其他已支付的費用。
17. 如本學院在課程開課前結業,持續進修基金申請人將獲全數退回已繳的課程學費及其他已支付的費用。
經濟商學院作為課程主辦機構擁有最終之決定權。
地址:香港北角渣華道321號柯達大廈二座110B-1111室
時間:星期一至五 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下午2時30分至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傳真號碼﹕2563 9799